全县宽大参保住民:自2017年10月份起,2018年城乡住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启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代缴、代扣。为确保每位参保住民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按尺度实时、足额为您及您的家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缴费时间2018年城乡住民保费征缴期为2017年10月1日—12月31日。为确保宽大参保住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利便社保卡代扣业务顺利开展,请务必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保费定时、足额存入社保卡。
二、缴费尺度成年住民每人每年280元,学生和少年儿童每人每年180元。※注:2001年1月1日后出生的住民按学生和儿童尺度缴纳;200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住民按成人尺度缴纳;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民、农村五保供养工具、抚恤定补优抚工具、重度残疾(Ⅰ、Ⅱ级)人员、都会“三无”人员、孤儿等小我私家不缴费,由政府代缴。三、业务须知1、父(母)按政策划定到场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须管理落户手续后实时到户口所在镇(街道)人社所为新生儿管理参保挂号手续。
2、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请持户口簿到所属镇(街道)人社所根据相关政策补缴城乡住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津贴部门)。3、学生进入大学后应到场大学所属地域的基本医疗保险,结业后需持大学结业证及大学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医保缴费证明》到户口所在镇(街道)人社所实时管理接续手续; 不追随大学参保的高中结业生需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实时到户口所在镇(街道)人社所管理城乡住民医保接续手续。4、医疗保险费必须定时、一连、足额缴纳,2018年度缴费停止期为2017年12月31日,逾期未缴费的住民将无法享受财政津贴,应将财政津贴部门一同缴纳。
四、社保卡缴费流程请宽大参保住民务必实时到社保卡所属银行各网点咨询,管理社保卡激活缴费手续,凭据各银行的管理流程,通过银行营业网点、ATM 机、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等多种途径足额将医保费存入本人社保卡(不足额不扣款)。注:如您在社保卡缴费历程中有疑问,可持社保卡到社保卡开户行的各营业网点咨询、管理,或拨打各银行网点咨询电话举行咨询。建设银行:3248167 农业银行:3251307工商银行:3241556 中国银行: 3241582农村商业银行:3240502如您在管理社保卡方面有疑问,可咨询县人社局信息中心及各镇(街道)人社所。如您对参保缴费有疑问,可咨询县医保处及各镇(街道)人社所。
各镇(街道)人社所咨询电话:历山街道3222869南麻街道3260719南鲁山镇15753351792鲁村镇3640006大张庄镇3611033燕崖镇3445268中庄镇3486176西里镇3327122东里镇3318826张家坡镇3365678石桥镇3467897悦庄镇3435089县人社局信息中心电话:3241281 县医保处咨询电话:3229060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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